最高法出台公司法
“能不能做一个专门卖鞋的电商网站?”毕胜心里不由得想起了美国的鞋类垂直电商网站Zappos。 他们的日常生活是疯狂攒稿——最早是直接搬运,一字不改地抄袭,后来各大平台上线了原创保护后,同平台抄袭变成了跨平台抄袭,比如从头条号里抄一篇发到百家号里,一些熟练的做号者,还会顺手调整段落的顺序和语序,躲避算法检测,这相当于双保险。比如“震惊了”的UC,也发布公告处理了一批违规的公众号,并且紧急上线了专注严肃的阅读的UC名家。对于机器初审的平台来说,骗过机器模型就行,但对于人工+机器的平台,标题党和低质内容,又是如何猎取流量的? 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,像企鹅、UC等都有自己的后台绿色通道链接,通过这些链接注册的账号,权重,推荐都会比普通账号要高。” 毫不夸张地说,单论标题的吸引人以及点击转化率,做号者的取标题能力绝对超过90%的正规媒体老师。 一位做了两年号的朋友告诉我,如今广告分成没以前那么好赚了,去年百家号刚开始推广的时候,补贴非常丰厚,他一篇稿子最多能赚6000多块的补贴分成,但现在,正常情况下,一篇稿子赚到1000多块钱已算不错了。 离北京20分钟高铁的廊坊,有一家专门做平台号的公司,公司近百人,每天产出几千篇文章,单个平台每天阅读量1000万保底,不久之前百家封杀了这家公司200
“后来我发现,创业本质上是和一伙志同道合的人做成一件事,所以合适的人非常重要。罗振宇有一句话很有意思,他说如果用户消费内容的形态改变,那么内容本身的呈现和版权形式也会改变。第二个月开始卖1万份,一般是24个小时左右就卖光了。就是说,先不管商业模式是什么,只要消费形态改变,你不去报刊亭买报纸和杂志,一定会有大量新的报刊亭在新的消费形态下出现。UGC更多是兴趣娱乐参与型,PGC有明确的利益导向,看似非标,其实是标准化的生产,知乎上面很多人都是PGC,为了一个明确的商业目的生产内容,而且这个过程是有点标准化,分答刚做了一个分答小讲,也是一个PGC的过程,我们现在看到的主要的互联网内容平台,阅读领域的、比如视频领域的,爱奇艺和优酷都是PGC,主要的商业模式都是PGC。我签了很多创作者,其中好多都是咨询类公司的CEO。站在这个阶段看将来,没有办法让我确定是不是对,只有信或者是不信。因为服务全部是通过人来传递,非常不好标准化,难以管理,本质上它是调动主观能动性的事情。内容生产者的价值原来是被高度低估的,现在正进入一个合理定价的过程。而homevide
这是我们最早的信念,是笨也好、傻也好,是我们的信仰。 下一个问题,股权转让中是不是需要进行工商变更,可否代持?我的建议是,一定要做工商变更,你投资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,你愿意留在别人的名下吗?至于代持,更多来自于个人投资者的问题,作为个人投资者,由于一些政策以及税收的原因,会在投资时使用代持,但是我们建议,如果能够转让,能够做出变更,最好是做变更。 第二,什么时候转?有两个方面,其一,针对企业来说,建议B轮融资之后进行转让,这时企业成熟了,转让更加方便。本身卖老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,涉及到很多环节,需要多方面的考量。但是如果这个转让股东不是公司大股东的话,是机构投资人,一般他们很难给出这个条款,毕竟他是想转让退出。 优先清算权,这个优先清算权更多是在融资的时候给新进入投资者的一个权利,但是对于老股转让,一般是很难额外有这个条款的。得到大股东同意之后,后面的过程会顺畅得多。其次,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,建议同时和一些核心的重要股东进行沟通,因为到最后还是需要这些股东签字才能进行(股权转让)。买老股其实和融资一样,都是投了几百万或者上千万,作为机构在投资之前要和这个公司的创始人以及高管团队接洽沟通,这个要求是自然的,而且相当合理的 【TechWeb报道】3月20日消息,继通达系和顺丰上市之后,德邦物